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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30 浏览量:2896 文章来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委托,拟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HTC-FW-2020-0609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比例:100%;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本次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各类辅料等。

2、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1459300元(大写:壹佰肆拾伍万玖仟叁佰元整)。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下浮0%。

4、配送时间:一般为当天上午7时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供应商)。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配送地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内。

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8、采购项目品目编码:C99。

9、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 投标人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自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7日每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除非本招标项目终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网页附件中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在购买文件登记表中录入单位信息后发送电子档至463448717@qq.com邮箱。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持购买文件登记表打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至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购买招标文件。

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 址:四川成都

邮  编:610213

联 系 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28-86305035

采购代理机构:意昂3平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侯燕

联系电话:028-85246996-815、15775958536

传   真:028-61152992

2020年06月30日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节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各类辅料等。

第二节项目要求

一、经营要求

1.配送时间:一般为当天上午7时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2.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配送地点:四川省公安厅特勤局内。(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如有发现存在上述情况,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将作无效处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2.所有产品均由供应商配送到食堂,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

3.送货时间一般为当天上午7:00时前,供应商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验收不满意,供应商必须1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

4.供应商严禁配送转基因油类及食材。

5.供应商应当制定详细可行,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对项目需求进行分析,制定货源及分拣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人员等。

6.投标人拟配置于本项目的人员

1、不得是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以及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的人员,且不得有任何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投标人中标后为采购人提供相应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背景核查证明。(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2、拟配置于本项目的配送人员,需提供健康证和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本项目要求专人专车负责配送,提供配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证件。(实质性要求,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

三、质量要求

(一)所配送产品的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产品具备合格检验报告等,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大米:

1.一级籼稻大米;

2.所提供籼米为非转基因质量安全无害,必须符合国家GB1354—2009 标准中对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杂质总量、糠粉、矿物质、带壳稗粒、稻谷粒、碎米总量、小碎米、水分、色泽、气味口味、黄粒米、汞、铅、镉、无机砷、黄曲霉毒素 B1的要求;

3.袋装,每袋净含量为 25 千克,实际称量不得低于 25 千克;

4、包装要求:符合GB7718-2004标签标识标准,同时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地址、电话等;

5、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6、保质期不少于 6 个月。

(三)面粉:

1.一级面粉

2.包装要求:符合GB7718-2004标签标识标准,同时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3.袋装,每袋净含量为 25 千克,实际称量不得低于 25 千克。

4.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5.保质期不少于 6 个月。

(四)食用油

1、三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

2.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GB1536—2004标准和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中对色泽、滋味气味、苯并芘、水分及挥发物、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加热实验、含皂量、烟点、冷冻试验、溶剂残留、铅、总砷、黄曲霉毒素 B1 的规定;

3,每桶净含量不超过25公斤且为一次性专用包装;

4、每批货均具有《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保质期不少于 6 个月。

(五)蔬菜

1.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腐叶,无泥和杂草;

2.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腐斑,色泽光亮;

3.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叶、腐叶;

4.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腐质;

5.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

6.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无腐烂变质;

7.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无腐烂变质;

8.所有蔬菜保证新鲜、无杂质,符合农副产品质量要求。

(六)新鲜肉类

1.PH值:6.0±0.2;挥发性盐基氮≤20 mg/100g;汞(以Hg计)≦0.05mg/kg;

符合GB9959.1-2001标准、GB2707-2016卫生标准;

2.猪肉必须是去头蹄、内脏的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每边胴体要盖有动监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

3.外观:无奶头、奶头附近无色素沉着物、不带黄汁;无甲状腺和肾上腺;无病变淋巴结;淤血肉≤10g/kg;

4.异 物:猪毛≤5根/10KG,碎骨、软骨≤4粒/10KG 矿物质、金属等异物≤5粒/10KG;

5.冷藏储运。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

(七)干货、调味品

有检验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酱油、醋、红油豆瓣),每个包装上能够直接看清生产日期的产品合格证。标签上必须标有清晰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包装规范,优质品牌,无异味,感官性状好。

(八)新鲜家禽

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禽类。

(九)禽蛋

蛋类由具备卫生许可证的合法大型厂家供应,蛋类新鲜无污染,在保质期内。

(十)水产品

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鲜活状态,海鱼必须是冰鲜、无味、肉质好。配送鲜活海鲜产品必须配备充气装备。

(十一)供应商在供货产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准确,以采购人、验货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二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人、供应商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凭证。

二、采购内容的验收标准(实质性要求)

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优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主要合同条款

1.本项目采用浮动比例报价,投标人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cddrc.chengdu.gov.cn/)每周公布的各类产品平均参考价(官方网站中未列产品参考价以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大型农贸市场每周二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零售价为准)进行下浮比例报价,不得上浮报价。

2.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冷藏、搬运;人工费;从业人员的服装;工具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责任风险费用;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过年、过节等福利费用;管理费;税收;安全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

3.结算价=各类产品平均参考价*(1-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比例)。

4.资金支付:采用月结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即:双方在每月 20 日前对清上月货款后,由甲方在每月 25 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货款,乙方凭甲方签字的收货清单,开具购货发票与甲方进行结算。

5.违约责任:

(1)甲乙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的,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法律责任等。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延迟履行,供应商承担每次扣除1%履约保证金的后果。

(4)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配送货物,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的,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人民币3000元/次的罚款。同类时间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供货的,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人民币3000元/次的罚款。同类时间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罚没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6.合同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延迟履约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争议解决: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分

30%

30分

以本次有效投标人中经评审的最大下浮率为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下浮率)/(1-经评审报价下浮比例)】* 30分

 

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

商务部分55%

业绩

30%

30分

1、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已完成食堂原材料配送且配送对象用餐人数150人及以上的业绩,一个1分,最高得20分;

2、投标人正在履约中的食堂原材料配送且配送对象用餐人数150人及以上的业绩,一个1分,最高10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资质

3%

3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保障能力

21%

21分

1.投标人有用于副食品仓储的场地的得2分。

注: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租房者或产权证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投标人有冷藏、冷冻功能仓库的得3分。

注:提供冷藏冷冻库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租房者或产权证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购买制冷设备的发票复印件。不满足前述要求的,不得分。

3.投标人自有用于农残检测的设备得2分。

注:提供购买用于农残检测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4.投标人自有专用(封闭式)配送车辆的得2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载所有人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人自有专用(封闭式)配送车辆(冷藏车)的得2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载所有人应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有负责因食品原料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赔偿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000万≤保险赔偿金额<2000万,得2分;

2000万≤保险赔偿金额<3000万,得4分;

保险赔偿金额≥3000万,得6分;

注: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检验检测人员,具有四级/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1%

1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说明,否则不得分。

3

技术部分

15%

实施方案

7%

7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具备可行性的、针对本项目的运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溯源制度;产品质量管理措施;库存管理措施;运输管理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控制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条件下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等。完全满足以上核心方面并且切实可行的得7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者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存在逻辑混乱的扣1分,扣完为止。

管理制度

6%

6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具备可行性的、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卫生制度;晨检制度;采购验收制度;食品留样制度;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菜品农残检测制度等。完全满足以上核心方面并且切实可行的得 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者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或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存在逻辑混乱的扣1分,扣完为止。

保密方案

1%

1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每提出一项内容全面、明确、详细、切实可行、专门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方案

措施的得1分。

投标文件规范性

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偏差扣0.5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当清晰,若由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影响评委判断的,评委可以不认可。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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